宁夏贺兰回商村镇银行关于单位银行
结算账户转为久悬账户管理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您好!为规范银行账户管理,提升账户使用质效,更好地保障您的账户资金安全,减少电信诈骗风险,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银发〔2005〕16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6〕71号)等文件规定,宁夏贺兰回商村镇银行(以下简称“我行”)将于近期对一批长期不动账户转为久悬账户管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账户范围
自开户之日起一年及以上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
二、特别提示
请符合转久悬账户的单位客户于2025年5月16日前,提供单位相关资料前往开户网点完善账户信息或办理销户。如逾期未办理,我行将视同贵单位自愿同意转为久悬账户管理,转为久悬的账户将暂停资金收付。
我行在此过程中,不会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要求客户提供账户密码、网银登录密码、短信验证码等敏感信息,也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客户进行非柜面转账等涉及账户资金的操作,请注意保护相关信息,防止信息泄露造成资金损失。
如有疑问,可拨打我行各营业网点电话进行咨询。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附件:宁夏贺兰回商村镇银行拟转久悬账户清单
宁夏贺兰回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