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24年8月30日召开的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2025年5月28日宁夏贺兰回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决定,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以收购并新设分支机构的方式吸收合并宁夏贺兰回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并承继宁夏贺兰回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及其他相关权利与义务。
本次吸收合并后,宁夏贺兰回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将依法解散并注销,新设为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届时,宁夏贺兰回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的存贷款客户可到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办理相关业务,产品服务不会中断,合法权益不受影响,与宁夏贺兰回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合法订立的合同依然有效。本次吸收合并事宜尚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被合并方的债权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被合并方提出要求;未提出要求的,不影响其对合并双方合法享有的债权的有效性。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如下:
1.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951-5058879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北京中路157号
2.宁夏贺兰回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951-8088310
地址:宁夏贺兰县天鹅湖小镇虹桥路商业街6号
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贺兰回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5月29日